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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心城区GT-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控规编制程序,现将上饶市中心城区GT-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0月13日,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相关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史国华 联系方式:0793-8179825
一、规划范围
规划单元位于上饶信州区东北部,北至货场路,西以稼轩大道为界,南至信江,东至饶北河,规划面积7.82平方公里。
二、项目定位
高铁新区的建成使得城东综合型的区域对外交通优势日显,该单元不但要形成上饶市的旅游集散中心,更应集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生态居住、高新技术产业等于一体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来说未来要成为上饶旅游品牌集散地、产业优化转型示范区和现代综合服务中心。
三、用地规模
本次控规单元总用地面积7.82平方千米。其中,水域等非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8.72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26.04公顷。其中,城市住宅用地面积为118.7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6.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60.3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1%。
四、用地布局
根据相关规划分析,现状水景、用地研究,对上位规划的用地功能、道路网络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规划形成“两轴两带九区多点”的结构。
“两轴”——指的是吴楚大道、天佑大道两条道路形成的城市风貌展示轴、城市功能服务轴。
“两带”——指的是以信江形成的信江滨水景观带和以京福高铁两侧绿化带形成的生态保护景观带。
“九区” ——指的是城市休闲区、居民住宅区、城市商贸区、建筑产业区、旅游服务区、大数据产业区、绿地防护区、公共设施区;
“多点”——指的是以山体、旅游集散中心、公园等形成的景观节点;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分类 |
用地面积(h㎡) |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118.89 |
16.4 | ||
其中 |
R21 |
住宅用地 |
118.79 |
16.4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0.1 |
0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33.85 |
4.7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5.19 |
0.7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25.3 |
3.5 | |||
A51 |
医院用地 |
2.79 |
0.4 | |||
3 |
其中 |
B/R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 |
35.36 |
4.9 | |
B1 |
零售商业用地 |
44.34 |
6.1 | |||
B2 |
商务设施用地 |
68.83 |
9.5 | |||
B1/B2 |
商业兼容商务用地 |
11.55 |
1.6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28 |
0 | |||
4 |
M |
工业用地 |
1.1 |
0.2 | ||
其中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1.1 |
0.2 | ||
5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9.18 |
1.3 | ||
其中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9.18 |
1.3 | ||
6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95.45 |
26.9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48.78 |
20.5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40.11 |
5.5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6.56 |
0.9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9.56 |
1.3 | ||
其中 |
U11 |
供水用地 |
7.28 |
1 | ||
U12 |
供电用地 |
1.92 |
0.3 | |||
U22 |
环卫用地 |
0.36 |
0 | |||
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97.65 |
27.2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01.52 |
14 | ||
G2 |
防护绿地 |
88.29 |
12.2 | |||
G3 |
广场用地 |
7.84 |
1.1 | |||
9 |
H11 城市建设用地 |
726.04 |
100 | |||
10 |
H |
建设用地 |
7.45 |
— — |
五、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层规划
本次单元规划居住用地根据用地街区划分可划为5个街区。
1、普教设施规划
服务半径:按幼儿园300米,小学500米,中学800米控制。
配建规模:单元范围内总户数约1.79万户,总人口约5.76万人。按幼儿园9.3人/百户(班额30生)、小学取指标70人/千人(班额45生)、中学取指标70人/千人(班额50生)计算,单元内需配置幼儿园47班,小学76班,中学34班。本次规划单元内共单独配建3所小学,1所中学和3所幼儿园,部分小区内自行内部配建幼儿园。
2、其他服务设施
按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基层社区级三级结构配套,并确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配套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住区文化活动中心、居住区体育中心、农贸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等,居住小区主要配套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站、托老所等,基层社区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小型商业设施、小型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电力开闭所、公厕等设施。
六、绿地系统规划
1、绿地系统结构
规划强调生态优先,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综合运用防护绿带、沿河景观带、公园、道路绿化、小区绿地等构建多样化的开放空间,规划合理利用防护绿带,以城市公园为核心、沿岸(路)绿带为主轴、社区绿地为补充、水系为依托、点线面相套嵌的三层次绿地系统。
2、绿地系统组成
整个绿地系统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等类型构成,用地总面积为197.6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7.2%。
(1)公园绿地(G1)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01.52公顷,主要包括块状绿地和沿河与街头绿地。承担景观、生态、旅游观光功能的河道也属于公园绿地的范畴。
(2)防护绿地(G2)
防护绿地面积用地88.29公顷,其中沿铁路沿线两侧控制50米绿带(局部最窄20米);沿凤凰大道、吴楚大道两侧控制绿带15米,局部由于道路拓宽等原因绿带控制宽度有所变化。
(3)广场用地(G3)
规划设置两处广场用地,主要结合自然山体和滨水绿地、高铁站,面积为7.84公顷。